假设A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,注册资本为100万,有2个股东,股东甲认缴出资60万,持股60%,股东乙认缴出资40万,持股40%。公司未弥补亏损为20万,导致净资产只有80万。公司打算引入新投资者丙对公司增资,有哪些可供考虑的操作方式?
1、溢价增资
如果A公司投前估值高于注册资本100万,丙同意溢价增资(比如投资20万,其中10万进入注册资本,10万进入资本公积),则增资没有障碍。
增资后A公司注册资本变为110万(100+10),净资产变为100万(80+20)。
根据公司法规定,进入资本公积的10万不能用于弥补亏损。增资后,公司未弥补亏损仍为20万,但资本公司增加到10万。
对于科技、医药、互联网等公司,早期基本都烧钱经营,存在亏损很正常,出现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的情况并不鲜见,但并不妨碍其估值超过注册资本,所以溢价增资也很正常。
2、先减资再增资
如果投资者丙要求按照公司净资产进行估值和增资,比如投资20万,全部进入注册资本,持股20%(投资款20万/(投前估值80万+投资款20万)),该怎样操作?
可以考虑先减资再增资。
A公司先履行减资程序,将注册资本由100万减少至80万,股东甲乙按照出资比例承担亏损。减资完毕后,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相同,都是80万,未弥补亏损变为0。会计处理上一般为:借:实收资本 20万;贷:利润分配-未分配利润 20万。
减资完成后,投资者丙即可平价增资,实现投资20万,持股20%的目的。
需要注意的是,公司减资需要履行股东会决议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、通知公告债权人、应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等手续,因此操作比较复杂、耗时较长,具有不确定性。
3、先转让再增资
如果A公司不愿减资再增资,毕竟减资能否最终实现有不确定性,比如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怎么办?或者,公司急需资金,来不及减资了,此时怎么增资?
还是沿用上例,投资者丙投资20万,全部进入注册资本,要求持股20%。
但是,20/(20+100)=16.7%,也就是说丙通过投资20万,出资比例只有16.7%,未达到20%的预期要求。
虽然最高法院有公报案例显示股东出资比例和持股比例可以不一致,比如说出资20万,出资比例只有16.7%,但全体股东可以一致同意约定持股比例为20%,其他股东比例相应缩减。但是,工商部门却不一定认可这种做法,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过不了关。因此,还得另寻方法。
此时,可以考虑对于不足的3.3%(20%-16.7%),由股东甲乙按照出资比例(6:4),以零元或者象征性价格转让给丙。转让后,丙持有3.3%股权。潜在风险点在于税务局会认定转让价款太低,要核定征税,不过只要出具审计报告显示企业亏损,即使核定转让价款,一般情形下也不会超过成本,也就是说没有应纳税所得额,需要交税的可能性较小。
转让后,启动增资,丙出资20万,新增股权比例16.7%,加上之前受让的3.3%,就是20%,达成了丙的目的。
股东甲乙、投资人丙可以签署一个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,将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约定,保障交易完成。
另有一点很重要,要确保股东甲乙转让给丙的股权已经实缴到位,否则丙需要承担该部分股权实缴出资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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